陇西县
地名。汉䝠道县地,属天水郡。东汉末于此置南安郡。隋以武阳县改置,治所在今甘肃陇西县东南。唐没入吐蕃。宋元祐五年(1090)升古渭砦(寨)置,治所即今陇西县。金为临洮路巩州治。元为陕西行省巩州府治,明因之。清改置陇西县,为甘肃巩州府治。民国初属甘肃兰山道,后直属甘肃省。县城濒渭水西南岸,地势西北平野,东南稍高。
地名。汉䝠道县地,属天水郡。东汉末于此置南安郡。隋以武阳县改置,治所在今甘肃陇西县东南。唐没入吐蕃。宋元祐五年(1090)升古渭砦(寨)置,治所即今陇西县。金为临洮路巩州治。元为陕西行省巩州府治,明因之。清改置陇西县,为甘肃巩州府治。民国初属甘肃兰山道,后直属甘肃省。县城濒渭水西南岸,地势西北平野,东南稍高。
清代哈尼族土司。旧属临安府。析纳更巡检司置。今属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。清雍正(1723—1735),纳更土司分为二:一曰纳更,驻新城,约1500户,龙象乾袭;一曰稿吾,驻逢春岭,约2500户
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。皇室及王公贵族内部所编设的佐领。初令奴才官员,管理由主子们(额真)编设的佐领。高宗弘历以为宗室人等若令包衣佐领兼管,年久即与包衣下人无异,有损于贵族的高贵形象。乾隆二十五年(1
①族名。满族的旧称。从16世纪30—40年代开始。以建州三卫女真为核心,吸收扈伦四部女真为主体,兼收东海各部女真及其他民族,在统一战争和八旗制度完善过程中形成。后金天聪九年(1635),皇太极下令改旧
书名。清富俊著。嘉庆四年(1799)成书。不分卷,列城池、官职、外藩、事宜、仓库、军台、卡伦、屯田、游牧、牧厂诸门。史料多取之档册,体例仿《新疆事宜》。是研究科布多地区部落、旗佐、驻防、屯牧配置的珍贵
官名。辽代始设同知府事,金、元因之。明为知府的佐贰,分掌督粮、捕盗、治农、水利、屯田、民政、牧马等事。又在少数民族地区,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,秩正五品,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,守疆土,修职贡,纳租赋。并
见“萧蒲离不”(2002页)。
见“敦罗布喇什”(2270页)。
见“阿者迷河卫”(1236页)。
独龙语音译,意为“能说会道的人”。云南贡山独龙族对家族长的称谓。每个家族都有一个,不经群众选举,自然形成,一般由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经验,在群众中有威信的比较年长的男人担任。由于解放前独龙族受察瓦隆藏族
黄帽派喇嘛庙。藏名“丹吉楞”。因位于贺兰山南部山谷中,与福因寺相对,故又称“南寺”。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),阿拉善旗郡王罗卜藏多尔济置建。弘历赐额。为该旗最大寺庙。相传同治(1862—1874)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