麻书土司
清代藏族土司。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。全称“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”。雍正七年(1729)受封,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,一在道孚县麻孜乡。据乾隆《雅州府志》载:辖600余户,年贡银数十两。光绪二十五年(1899),土司被杀。三十年(1904),土司职由孔撒土司兼领,宣统二年(1910),孔撒土司被清军拘禁,次年改土归流。1939年,麻书大头人降雍泽辟在国民党政府支持下,袭任麻书土司,摆脱孔撒土司约束,大塘坝和麻孜乡亦脱离土司管辖,领地仅有甘孜县之麻书乡。
清代藏族土司。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。全称“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”。雍正七年(1729)受封,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,一在道孚县麻孜乡。据乾隆《雅州府志》载:辖600余户,年贡银数十两。光绪二十五年(1899),土司被杀。三十年(1904),土司职由孔撒土司兼领,宣统二年(1910),孔撒土司被清军拘禁,次年改土归流。1939年,麻书大头人降雍泽辟在国民党政府支持下,袭任麻书土司,摆脱孔撒土司约束,大塘坝和麻孜乡亦脱离土司管辖,领地仅有甘孜县之麻书乡。
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。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。一译作祖儒。如史载宋嘉祐元年(1056)十二月,西夏派遣使臣族汝威明兴则等赴宋朝告毅宗谅祚母密藏氏卒。后世称“蕃官名号”,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。
唐时西域康国王,月氏人,王族温姓。笃婆钵提孙,父泥涅师死后继位。开元六年(718),遣使献水晶杯、马璃瓶、驼鸟卵、胡璇女子等。
藏语音译,一为旧时藏族地区的容量单位,相当于合。6普为1藏升,20藏升为1藏斗——克。二为旧时西藏农奴主分予农奴※差地和向其派差的计算单位,比岗、墩小,6普为1岗。
697—763唐朝大臣。字次律。河南人。一说为鲜卑房氏(屋引氏);一说其先世房乾本出清河房氏,晋初使鲜卑,留而不遣,后裔随北魏南迁。唐正谏大夫、平章事※房融之子。少好学,以荫补弘文生,隐居陆浑山(今河
见“长顺”(363页)。
藏语音译,又作明玛约、明俄约,意为“非主非仆”。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。即主人家无工资的“佣人”。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。有自己的属主,每年要向属主交纳
1633—1687清朝大臣。满洲正白旗人。佟佳氏。顺治九年(1652)翻译进士,分内院学习。十三年(1656),授国史院侍读。康熙三年(1664),迁宏文院侍读学士。九年(1670),定内阁翰林院官制
参见“撞丁”(2497页)。
南宋壮族兵丁称谓。亦称撞军。《续资治通鉴》卷110提及:绍兴二年(1132)闰四月,“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, (杨)再兴屡战,又杀(岳)飞之弟翻”。证明当时“撞军”曾隶属于岳飞部。又李曾伯《可斋杂
清代蒙古官职名。也称参领,相当于满洲八旗的甲喇章京。有印务札兰与掌兵札兰之分,前者在印务处管理旗务,后者指挥监督旗的军务,督饬佐领办理地方事务。小旗设1名,大旗设2名,视每旗佐领之多寡而定。四等台吉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