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卷。清熊伯龙(1619-1670)撰。熊伯龙,字次侯,号钟陵。汉阳(今属湖北)人。顺治五年(1648)中一甲第二名进士,授国史院编修,历官浙江乡试正考官、提督顺天学政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等。熊伯龙自
一百卷。宋晏殊(991-1055)撰。晏殊字同叔。抚州临川(今江西临川)人。景德初年,十四岁以神童入试,赐进士出身,命为秘书省正字。迁太常寺奉礼郎、尚书户部员外郎、翰林学士。仁宗即位迁右谏议大夫,进礼
无卷数。清王俶撰。王俶字善思,彭山人。其书大旨以程《传》与《本义》互相发明,不容偏废。坊本依照费、王之次序,已错乱经文。又只载有《本义》而不及《程氏易传》,注不全而解更加艰难,因此遵从朱子十二篇旧有次
十卷。清丁耀亢(1599-1671)撰 丁耀亢,字西生,号野鹤。诸城(今山东诸城)人。顺治中,由贡生官至惠安县知县。著有《续金瓶梅》、《丁野鹤诗钞》。是集凡十卷,分为五种。其中,《椒邱集》二卷,为其任
十五卷,附补遗一卷。清稽有庆修,刘沛纂。稽有庆,字伯润,江苏无锡人,举人,曾任零陵县知县。刘沛,龙山人。《零陵县志》光绪二年(1876)刻本,共十五卷,附补遗一卷,分为:卷一地舆,其子目曰星野、疆域、
一卷。清曹金籀(生平不详)撰。是书专取古文象形字(间用小篆)三百八十四字,每字载出自某书某器,分为天地、人、鸟兽鱼虫草木、宫室衣服舟车器用四大类依次排列,以“一”始而以“癸”终。《凡例》谓:“古人字少
三十卷。元王义山(1214-1287)撰。义山字元高,平城(今属江西)人。官至提举江西学事。因其书房曰“稼村”,故以名集。此集共三十卷。分类编次。其中,卷一至卷三为各体诗,卷四至卷六为序,卷七至卷十五
八卷,附补续。清代如纯(生卒年不详)撰,成书于康熙四十一年(1702)。《黔南会灯录》一书,为灯录体中属于局部地方的灯录。此灯录仍从灯录旧例,只收上堂小参示众机缘拈颂法语等类,不载杂著空名。惟贵州之地
四卷。明徐珊(约1544年前后在世)撰。徐珊,号三溪,浙江余姚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官湖南辰州府(今黔阳)同知。著有《卯洞集》。是集凡四卷。卯洞在盘顺中里,介于楚、蜀之间。嘉靖间,徐珊用庙工采木于此处。故积
见《唐阙史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