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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雅社约

一卷。附录 一卷。明沈鲤(1531-1615)撰。沈鲤字仲化,号龙江,归德商丘(今河南省商丘市)人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进士,改庶吉士,授检讨。神宗为太子时,沈鲤为东宫讲官,甚蒙恩眷。即位后,进编修,不久又进左赞善,累迁侍讲学士、礼部右侍郎。吏部左侍郎等。沈鲤为人正直,屏绝私交,好暗中荐举人才。万历十二年(1584),拜礼部尚书。念时俗侈靡,稽先朝典制,自丧祭、冠婚、宫室、器服率定为中制,颁天下。又因为士习不端,奏行学政八事。又请复建文年号,重修《景帝实录》。拜东阁大学士,加少保,进文渊阁。首劝皇帝听言图事,以荐贤为第一义,极陈矿监、税使之害民扰民状,极请罢之。致仕归,年85岁而卒,赠太师,谥文端。著有《亦玉堂稿》、《文雅社约》等。沈鲤家乡有座文雅台,相传为双相之圃。沈鲤和乡人举行社饮之礼,以礼法相为约束。凡是书札、宴会、称呼、揖让、交际、冠服、闲家、御下、田宅、器用、劝义、明微、冠婚、丧祭、身检、心检等十六个方面均有约言,大家共同遵守。附录为社仓约、义学约、族田约、劝施迂谈、垂涕衷言、乡射约、笃亲会、墓享仪、沈氏祠堂生忌单、女训约言十篇。刻本题为社约下卷。书首有沈鲤自序,序中称此书“总十六类,百六十三款。”由此可知,附录十篇是后人所辑且误合于此书中。书中力主救奢崇朴,但亦有过于检略者,即所谓矫枉过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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