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卷。元马祖常(1279-1338)撰。祖常字伯庸。先世为汪古部人。居靖州天山。居室名石田山房,因以名集。延祐中复科举,祖常乡贡、会试皆第一,廷试第二。授应奉翰林文字。历官监察御史、礼部尚书、枢密副
二百五十卷。徐梦莘撰。徐梦莘(1124-1205年),字商老,临江(今江西清江)人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(1154年)进士,历官南安军教授、知湘阴县、知宾州。后以议盐法不合,罢归。每念靖康之乱,备尝颠
一卷。无名氏撰,清马国翰辑。《家政法》不见史书记载,惟有贾思勰《齐民要术》引用十一节,马国翰据此辑录成一卷,原书的面貌已不可见。马国翰所辑《家政法》,主要谈蔬菜的种植,家畜、家禽的饲养等大田作业以外的
二卷。清江永撰。永善于易,亦精于音乐,所著《律吕管见》凡二卷,系经年思考所得。以伏羲先天卦画及节气纳音相通,以琴徽为本,证以他事,别有见解。其谓三分损益,隔八相生,非自然之法。黄钟之管,九寸,计其管中
一卷。清孔贞瑄(生卒年不详)撰。孔贞瑄字璧六,号历洲,晚号聊叟,曲阜(今山东曲阜)人,顺治庚子(1660)年举人,官至大姚县知县。是书本是孔贞瑄为济南教授时所作,以洞箫的七调推求三分损一上生下生的道理
一卷。吴韦昭(204-273)撰。清马国翰辑。韦昭又名曜,字弘嗣,吴郡云阳(今江苏丹阳)人,三国吴学者。著述有《博奕论》、《吴书》、《国语注》、《汉书音义》等。《孝经解赞》一卷,隋唐志均有记载,书已亡
一卷。近人胡薇元撰。胡薇元字孝博,号诗船,别号玉津居士,山阴人。光绪三年(1877)进士。著有玉津阁丛书二十余种。此书即其一。共解说《易》义三十九条。先罗列旧说,后附己意,其说大抵敷陈象数,旁涉名物训
《衡斋算学》七卷、《衡斋遗书》九卷。清汪莱(1768-1813)撰。汪莱字孝婴,号衡斋,安徽歙县人。嘉庆年间以优贡生入史馆修《天文》《时宪》二志。官石埭县训导。精通经史百家及天文历算,尤致力于国外数学
一卷。续一卷。清朱绪曾撰。朱绪曾(约1796-1866),字述之,上元(今江苏南京)人。道光举人,官至知府,有《黑石文学跋尾》等著作。本书所录金石,上自魏曹真碑,下至清代钱文瑞书耕织图诗,共二十九种。
二卷。清梁菼撰。生卒年未详。梁菼,字公约,江苏江都人。诸生,久客金陵,工咏善画,诗才尤为清绝。此稿中有《和陈吏部三立韵》:“爱住青溪曲,当年此买邻。烽烟莽江国,花月度萧辰。旧雨飘如梦,春风岂厌贫。钟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