绿滋馆稿
九卷。明吴士奇(约1607年前后在世)撰。生卒不详。吴士奇字无奇,安徽歙县人。万历二十年(1592)进士。官至太常寺卿。著有《史裁》《明副书》等,已著录。此稿凡九卷,文八卷,诗一卷。四库总目编者评吴士奇文称“其文虽不能步趋归唐,而文从字顺,尚不蹈王、李赝古之习。惟韵语牵率颇甚。”朱彝尊《静志居诗话》称其“长于史学,诗特余艺。其殆然欤。”其评价颇为公允。今仍存有明刻清印本。
九卷。明吴士奇(约1607年前后在世)撰。生卒不详。吴士奇字无奇,安徽歙县人。万历二十年(1592)进士。官至太常寺卿。著有《史裁》《明副书》等,已著录。此稿凡九卷,文八卷,诗一卷。四库总目编者评吴士奇文称“其文虽不能步趋归唐,而文从字顺,尚不蹈王、李赝古之习。惟韵语牵率颇甚。”朱彝尊《静志居诗话》称其“长于史学,诗特余艺。其殆然欤。”其评价颇为公允。今仍存有明刻清印本。
七十卷。明郑真(约1383前后在世)撰。郑真,字千之,乃元代学者郑觉民(字以道)之子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自号荥阳外史,生卒年不详。成化《四明郡志》称其研究六经,尤长于《春秋》。洪武四年(1371)
六十二卷。明叶向高(1559-1627)编,林茂槐增删。叶向高字进卿,号台山,福清(今属福建省)人。万历十一年(1583)进士,授庶吉士,不久晋为翰林院编修,他屡次上书反对矿监、税使,不被神宗采纳。很
残一卷。该录首尾残缺,不著撰人。所存内容为古城山泉部分,疑是原书上卷。此篇纪事较《沙州都督府图经》简略,较《沙州地志》详瞻。其著述年代,应当作于唐代,图经之后,与地志相前后。是录载悬水泉又名贰师泉、先
一卷。旧本题薠川布衣编,不著名氏。书中摘载古事,于每事后缀以评语,其所征引至明代而止,其持论较为平允,而词气略显儇薄。书中可见明末山人之习气,此必明朝万历以后人所作。
八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但自题为布粟子,又自题其号为凤台,不知其为何人。此书八卷,内容采自《管子》至《郁离子》等共八十余家,于每家各摘数语。自序中称虽不足于连篇大观,然终身玩之,愈觉有余味,故曰“布粟”。
十四卷。清王夫之(1619-1692)撰。王夫之,字而能,号薑斋,衡阳(今湖南衡阳)人,明崇祯十五年(1642)举人。清军入关南下,奋起在衡山组织义军抗清。清军入湖南,他由湘西转桂林,任桂王政府行人。
七十七卷。元末明初王祎(1322-1373)撰。祎字子充,义乌(今属浙江)人。元末隐居青岩山著书。朱元璋取婺州,召为中书省掾史,与宋濂并誉为“浙东二儒”。累迁侍礼郎,掌起居注,同知南康府事。洪武二年(
见《尚书直指》。
① 十四卷。东汉赵岐注,题为宋孙奭疏,实不可信。朱熹《语录》以为是南宋邵武士人伪托孙奭所疏,并且称“蔡季通识其人”。邵武旧属闽,士人是对年纪大的儒生的一般称谓,但后人多方推求,终于难以确定作伪者为何人
六卷。清嵇永仁撰。嵇永仁生平详见《扬州梦》(辞目)。此剧为作者在狱中所作绝笔。据王龙光跋云,谓永仁自其狱中难友林某口中得闻所目击之钱可贵、王文用二人判案事,感叹而作此剧。剧中写建安生员钱可贵以欠纳官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