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松历代财赋考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苏、松二郡(今江苏、上海一带)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,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。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,万历之后,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,长此以往,民困未苏,作者摘其大要,汇成此书。包括清世祖顺治、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,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。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。本书有清康熙刻本、江苏巡抚采进本。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苏、松二郡(今江苏、上海一带)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,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。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,万历之后,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,长此以往,民困未苏,作者摘其大要,汇成此书。包括清世祖顺治、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,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。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。本书有清康熙刻本、江苏巡抚采进本。
四卷。清胡序(1716-?)撰。胡序字席珊,诸暨(今浙江诸暨)人。该书前有乾隆五十六年(1791)作者自序,称该书创始于己酉(1789)九月,到庚戌(1790)八月全书告成,乾隆五十六年(1791)春
一卷。清李衷灿(详见《拳拳录》)撰。本书摘录宋明理学家周敦颐、程颢、陆九渊、朱熹、王守仁五子及清代孙奇逢、魏裔介、成性等人的学说,其宗旨在于抑制程朱学派,推崇陆王学派的“知行合一”的“致良知”说。书后
六卷。明娄枢撰。娄枢,字子敬,河内(今河南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四年(1525年)举人。官至广宗县知县。集中杂著,颇留心经世之学。其论《资治通鉴》,专以首篇命晋大夫为诸侯立论,虽亦有所见。而以此一条遂
十卷。清黄齐贤(生卒年不详)撰。黄齐贤字敬思,嘉兴(今浙江省)人。《孝史类编》是黄齐贤的一部杂纂之作。此书前部分列孝经,次述历代帝王孝行,再次述历代孝子,各以事迹相似者归为一类记述,共二十二门,以孝为
二十四卷。明吴维岳(1514-1569)撰。吴维岳,考丰(今浙江安吉县)人,字峻伯。嘉靖十七年(1538)进士,累官至右都御史,巡抚贵州。为“嘉靖广五子”之一。本集共二十四卷。皆其读书天目山时吟咏唱和
四卷。明周之际(生卒年不详)编。此编原署“茂苑梯月主人”选辑,实即周之际。又署“古吴隐之道民”校点,未详何人。全书分四集,每集一卷,共收南曲280套。前二集收高明,梁辰鱼等人所作散曲作品,后二集录元、
五卷。清刘家镇撰,其子齐昂校。家镇字奂为,福州人。其自序略云:诗家以押韵奇险相尚,于《广韵》《集韵》等书挈音韵之总要者,往往置而不观。我圣祖仁皇帝御定《音韵阐微》,集韵学之大成,洋洋盛典,但其书罕传,
十卷。《后录》一卷。一名《汉泉漫稿》。元曹伯启(1255-1333)撰。伯启字士开。济宁碣山(今属山东)人。历任兰溪主簿、台州路治中等,累至山北廉访使。此集为其子江南诸道御史台管勾复亨所编。《四库全书
十卷。元郭钰(1316-?)撰。钰字彦章。吉水(今属江西)人。据《江西通志》载,钰元末遭乱,隐居不仕。明初以茂才征,辞不就。集前有明洪武二年(1369)庐陵罗大已序,称其有经济,能自守。钰生平大抵转侧
七卷。明王瑛撰。王瑛,字汝玉,无锡(今江苏无锡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。嘉靖进士。官至监察御史。著有《王侍御集》,是集凡七卷。为其子鸿胪寺主簿王同谷所刊,盖欧大任所选定。前二卷为古体诗,后五卷为近体诗。集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