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氏三女史同怀诗
一卷。清范士熊选编。范士熊,生卒年不详。此书是编者于咸丰三年(1853)将范德芳、范德俊、范德嫁三姊妹之诗合在一起精刻而成的。范德芳,河南河内(今沁阳)人。知县范照范之长女,教谕赵邃之妻。清代诗人。所著《袭芳阁诗钞》为其中之一。范德俊,范德芳次妹,清代诗人。诸生纪乐之妻。所著《双桐荫斋韵言》为其中之一。范德嫁,刘秉权之妻。范德芳三妹。清代诗人。所著《桔枰草》为其中之一。
一卷。清范士熊选编。范士熊,生卒年不详。此书是编者于咸丰三年(1853)将范德芳、范德俊、范德嫁三姊妹之诗合在一起精刻而成的。范德芳,河南河内(今沁阳)人。知县范照范之长女,教谕赵邃之妻。清代诗人。所著《袭芳阁诗钞》为其中之一。范德俊,范德芳次妹,清代诗人。诸生纪乐之妻。所著《双桐荫斋韵言》为其中之一。范德嫁,刘秉权之妻。范德芳三妹。清代诗人。所著《桔枰草》为其中之一。
一卷。明嘉靖皇帝(1522-1566)御制。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,嘉靖帝下诏让户部、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,并亲撰此文。此文大略谓“火本非灾异,而人事不可不修,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。”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
一卷,苏米谭史广六卷。明郭化撰。郭化字肩吾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生卒仕履不详。上述二部书主要杂采北宋著名大臣、文学家苏轼和著名书画家米芾两人之遗闻轶事中可资谈论的内容,各为一卷,后又增苏轼事为四卷,米
见“四声等子”。
二卷。清吴照(1755-1811)撰。吴照字照南,号青芝山人,南城(今属江西)人。乾隆间拔贡,官教谕。著作尚有《说文字原考略》、《老子说略》等。吴氏认为,求古人制字之意,必求之《说文》;而偏旁之意不明
四卷。附刻 二卷。明徐学诗(1517-1567)撰。徐学诗字以言,别号龙川,上虞(浙江绍兴)人,嘉靖二十三年(1544)进士,授刑部主事,选郎中。以劾严嵩父子罢职。隆庆(1567)初起南京通政司参议,
不分卷,佚名纂修。《西藏志》乾隆五十七年(1792)和宁刻本。全书不分卷,分三十五目,为:事迹,疆圉、山川、寺庙、天时、物产、岁节、纪年、风俗、衣冠、饮食、婚嫁、夫妇、生育、丧葬、医药、占卜、礼仪、宴
五卷。明都俞(生卒年不详)撰。都俞字仲良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考其序跋,此书作于万历年间(1573-1619)。此书以古文为名,实则取《洪武正韵》的字,按偏旁分类加以编排。共分314部,每部之中又按
五卷。《诗集》二十八卷。明吴节(1397-1481)撰。吴节,字舆俭,号竹坡,安福(今江西安福县)人。明宣德五年(1430)进士,授编修,历官南京国子监祭酒,官至太常寺卿兼侍读学士。著有《吴竹坡文集》
一卷。清骆秉章(1793-1867)自述。秉章字门,号儒斋。广东花县人。道光十二年(1832年)进士。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,任湖南巡抚,曾固守长沙,全力支持曾国藩编练湘军,出兵镇压贵州苗民和号军起义。后
其一暮天新雁起汀洲,红蓼花开水国秋。想得故园今夜月,几人相忆在江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