逸语
八卷。明贺隆撰。隆字汝隆,别号逸庵,浙江永嘉人。贺氏爱好典籍,以其心得撰为此书,弘治年间由其子贺倍刊行。作者自序称,黄钟为万事之本根:黄钟为十二律之始,而十二律又所以调阴阳,制声乐;其他如度量权衡亦由此出;天体日月之行度不离数学,数学则莫不本于黄钟长短之诸数。书中首载龙马出河、两仪生四象、八卦及十二律吕、阴阳相生诸图说,其次各卷所论皆依据蔡元定的《律吕新书》,分举要端,予以诠解。今存明刊本。
八卷。明贺隆撰。隆字汝隆,别号逸庵,浙江永嘉人。贺氏爱好典籍,以其心得撰为此书,弘治年间由其子贺倍刊行。作者自序称,黄钟为万事之本根:黄钟为十二律之始,而十二律又所以调阴阳,制声乐;其他如度量权衡亦由此出;天体日月之行度不离数学,数学则莫不本于黄钟长短之诸数。书中首载龙马出河、两仪生四象、八卦及十二律吕、阴阳相生诸图说,其次各卷所论皆依据蔡元定的《律吕新书》,分举要端,予以诠解。今存明刊本。
十六卷。清李渔(1611-1680?)撰。李渔字笠鸿,号笠翁,又号随庵主人、新亭樵客。原籍浙江兰溪,生于江苏如皋。二十七岁中秀才,后多次应乡试,均未中。有《笠翁十种曲》。本书内容颇为庞杂,共分词曲、演
四十二卷。清邵远平撰。远平,康熙时曾为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。其祖邵经邦以郑樵《通志》体例,撰《宏简录》,记唐宋辽金史事。远平继承祖业,撰成《元史类编》,又名《续宏简录》,记元代史事。书成后,于
一卷。周李克(生卒年不详)撰。清马国翰辑。“李”或作“里”,古字通用。李克为魏文侯之相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载儒家《李克》七篇。佚已久矣。然《文选·魏都赋注》,明引《李克书》三语,最可珍贵;马国翰又从他书
二卷。明朱橚(?——1425)撰。朱橚,明太祖朱元璋第五子,洪武三年(1370年)被封为吴王,洪武十一年(1378年)改封周王,洪武十四年(1381年)就藩开封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年),朱橚因擅离
三卷。清陈寿祺撰。本书之“传”全录《汉书·五行志》,而引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公羊传疏》、《南齐书》、《隋书》、《唐书》各部史书的《五行志》以及萧吉的《五行大义》、《开元占经》释湛然的《辅行记》、《初
四十一卷。明孙能传(详见《谥法纂》条)撰。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二年(1614),共四十一卷,分十二类,即曰帝王、曰宫掖、曰政事、曰职官、曰财赋、曰兵戎、曰刑狱、曰说词、曰人事、曰边塞、曰工作、曰杂事。每
见《亢仓子》。
九卷。清姜日章(生卒年不详)撰。日章字旦童,如皋(今属江苏)人。此书成于康熙丁酉(1717年),九卷的内容是:卷一为首部曰《字说》,卷二至卷八分为日月水火木金土七部,卷九为末部曰《韵说》。中间七部日月
十四卷。清李鼐元(约1791前后在世)撰。李鼐元字味堂,号墨庄,绵州(今四川绵阳)人,生卒年未详。乾隆四十三年(1778)进士。官宗人府主事。与兄调元、弟骥元,有绵州三李之称。此集编年而不分体。始于乾
二卷。清吴鼐(详见《易象约言》)撰。此书为研究《春秋》历法所作。《春秋》一书所采用之历法,汉晋诸儒皆以为周正,至唐刘知几《史通》始提出用夏正之说。宋代大儒程颐因《论语》载有孔子“行夏之时”一语,遂提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