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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参政

见“参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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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① 即国。大国曰邦。《广雅·释诂四》:“邦,国也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佐王治邦国。”郑玄注:“大曰邦,小曰国。”②诸侯封土。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孔颖达疏:“邦国,谓畿外诸侯。”③分封。邦与封通。

  • 陕蜀行省

    见“陕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
  • 京坊局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京坊局”。

  • 引礼舍人

    官名。明朝王府长史司置,初设三人,后革二人,未人流。掌接对宾客,安排仪事等。

  • 武库令

    官名。西汉初为中尉属官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中尉为执金吾,仍隶之,有三丞,掌京师武库兵器,洛阳、大将军等处亦置。东汉沿置,秩六百石,主兵器,丞一员。三国魏置,七品,主藏兵器。西晋沿置,隶卫尉,出

  • 执法左右刺奸

    官名。掌执法纠察六尉六队。详“执法刺奸”条。

  • 审判官

    (1)北洋政府时期,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、推事、推丞等通称审判官。(2)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,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,均掌理审判事务。

  • 右护卫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辽北、南护卫府各设右护卫司,与左护卫司分领护卫府护卫。皇太后宫亦有右护卫。置太保、右护卫等职。

  • 外火器营

    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城外蓝靛厂者。专习鸟枪,营兵为鸟枪护军,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。设翼长一人,署翼长营总一人,营总三人,鸟枪护军参领四人,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,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,分掌训练之事。

  • 打牲乌拉衙门

    官署名。又称“打牲乌拉处”。满语称“布特哈衙门”。清朝内务府兼领之机构。顺治十四年(1657)设于东北吉林松花江边乌拉地方,负责采捕宫廷所需之东珠、蜂蜜、松子、鲟鳇鱼等东北特产,并管理屯庄事物。设三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