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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尔固齐

满语官名。清入关前所设之职官。又称“都堂”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 (1615),共十人。“扎尔固齐”,满语意为“理事官”、“断事官”,故又称“理事十大臣”。与“理事听讼大臣”五人共同佐理国政,凡诉讼之事,先经扎尔固齐审理,然后由五大臣、诸贝勒逐级听断公议,最后由努尔哈赤亲加审问。皇太极以后,不再有此称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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