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卷。元同恕(1254-1331)撰。同恕字宽甫。其先太原人,后徙于奉元(今属陕西)。至元间授国子司业,辞不拜。延祐六年(1319)立皇太子,召恕为奉议大夫。卒赠翰林直学士,封京兆郡侯,谥文贞。此集
十二卷,首一卷。清胡公著修,张克家纂。胡公著字又申,顺天宛平(今北京丰台区)人,举人出身,康熙七年(1668)任海丰县知县。张克家,邑人。海丰,隋为无棣县,明洪武中改为海丰县,清雍正十二年(1734)
四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前有江都李钟豫序。是书卷一自道光十八年(1838)山东司无罪之人听从拒捕、照罪人为从拒捕减等一案,至同冶十一年(1872)奉天司:东三省窝留马贼章程等,卷二起自光绪元年(1875)
一卷。元陈椿撰。椿天台(今属浙江)人。生平未详。此书为元统中作者为下砂场盐司时,据旧图补成。分“各团灶舍”、“筑垒围墙”、“起盖灶舍”等47图,每图各有说明,并附以诗。凡晒灰打、运薪试运等方法具载。诸
一卷。胡吉宣(生卒年不详)撰。吉宣字子玽,浙江慈溪人。是书包括考释甲骨文、金文的著作十五篇:《释望》、《释簠》、《释监》、《释隹鸟》、《释申》、《释虤虤》、《释蔡》、《释叒》、《释杀》、《释之》、《释
二卷。清李寅撰。李寅字东崖,吴江人。该书采用王弼本,仅仅解释上下经。前面有康熙四十三年(1704)自序,说该书取法于朱熹《本义》,但语多庞杂,往往连《本义》的原旨一并丢掉了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入存目。
四十卷。清李有棠(1837-1905)撰。有棠,字芾生,萍乡(今属江西)人。幼补博士弟子员,入八旗官学、汉国子监学。光绪年间出为江西峡江县训导。以历朝纪事本末体史书中缺辽、金二代为憾,乃注意辽、金史事
三卷。旧题汉华佗(约141-208)撰。华佗,别名旉,字元化,东汉末沛国谯县(今安徽毫县)人。华佗一生不愿为官,坚持在民间行医。他精通内、外、妇、儿各科,尤擅外科与针灸之术,医德高尚,医术精良,后世传
一卷。明唐枢(见《易修墨守》)撰。作者认为,论《春秋》不当以褒贬看圣人,而应只录其事实,使人自见是非。对前人所谓《春秋》“字字有褒贬”之说有所矫正。今有《木钟台全集再集》本。
二卷。清代释真衍(生卒年不详)撰。真衍,俗姓高阳,别号“藕庵”。姑苏(今属江苏省)人。所撰《竹庵衍禅师语录》为语录体佛书,记述明代会稽宝相寺沙门释怀渭的言论。怀渭,俗姓魏,字清远,晚号称竹庵,故题书名